按照月份执法计划安排,6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一处对盐池县新乔煤矿、惠安煤矿等两处煤矿建设项目开展了安全巡查。
新乔煤矿自2023年冬季施工主井井架后停工至现在;惠安煤矿处于建设前准备阶段,目前施工单位已经招标到位,完成了井筒冻结站等前期工作。
对于新乔煤矿,检查组要求其严格落实停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复建设。对于惠安煤矿,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参与煤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机构应按照各方职责严格落实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尤其各项目部必须按照矿井灾害类型配备所需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二是在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煤矿企业上级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三是要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组织设计要科学合理,满足施工安全要求;要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四是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矿山监管科负责人一同参加巡查。